第四百第十一章 男儿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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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金虎体内本就有一只青虫蛊,它可以号令这十只羸弱的残次品,从它们身体内汲取能量来反馈给金虎。

    那就意味着,金虎的生命力被我增强到原先的三倍左右!

    尽管,我对孽种的威力不太了解,但金虎的生命力增强后,免疫力自然而然地会变强,对孽种的抵抗力也就会厉害些,一时半会儿,应该就不会出人命。

    毕竟,像鬼寄生、孽种之流的东西,归根到底,就类似于寄生虫般的存在,他们也会汲取活人的生命力,如果我们能够源源不绝地提供生命力供它们吸收的话,我想,金虎就可以支撑很久,一直忍到我找人帮他解决。

    金虎冲我点点脑袋,然后义无反顾地打开玻璃瓶,也没管究竟是啥,直接将它们一口吞掉。

    然后,恶心地冲我吐舌头:“靠,跟牛粪一样的味道,这是些啥啊?”

    “你让金虎吃了什么?”李天华眼尖,率先看到我们的小动作,立刻就脸色阴鸷地逼问,“你们一定是企图作弊!”

    “你管呢?”金虎很不爽地瞪着他,“你还想着订所有规矩吗?我很可能就会因为孽种寄生而丧命,所以我吃点宵夜,做个饱死鬼,难道不行吗?你想让我现场呕出来,让你检验一下吗?”

    我也淡淡地道:“我们订的规矩中,似乎并没有忌口的限制条款吧?你管得太宽了些,我们诡事局的人,还轮不到你们风水局的人来吆五喝六的!”

    蔡中赫也是噙着一抹浅浅的微笑,斩钉截铁道:“根据诡绣vs幡祭大比斗的规矩,金文先生的所作所为都是合理的,请勿指手画脚,干扰双方的公平比斗,谢谢。”

    李天华的脸霎时变成苦瓜色,只能哀求地看向于骏捷。

    但后者却也对神通教心存忌惮,只是蹙眉,摇摇脑袋:“既然是神通教的蔡中赫长老来裁决,我相信他的判断。何况,无论金文耍怎样的花招,那都毫无意义,对幡祭vs诡绣的比试没有任何干扰。因为待会,所有人都会亲眼看着你们治愈两个倒霉的被寄生者。”

    于骏捷显然对那两只孽种的威力很有自信,压根就不觉得我在仓促间能够找到任何救命的法子。

    想必,那两只孽种就是于骏捷亲手千挑万选出来,给我们准备的。

    “……好吧。”李天华的脸上掠过一丝阴翳,但很快又换上谄媚的笑容,然后就将两只罐子交给金虎和吴庸。

    于骏捷张嘴道:“让孽种去寄生一个活人很容易,只需将你们的胳膊伸入罐子口,让它们咬一口就行。”

    方法竟然都由于骏捷来说,看来我猜得一点都没错,这一套计划全都是由于骏捷授意的,而且,他们竟然如此赤裸裸地施展诡计,丝毫不加隐瞒,可见气焰嚣张到何等地步。

    赶尸派如此肆无忌惮地展示他们的霸道,可见已经快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候了,所以他们根本懒得再演戏了。

    吴庸颤巍巍地打着哆嗦,将装着孽种的瓶口拧开,把一根手指伸入其中试探,眼睛中依旧挂着浓浓的求饶之色。但遗憾的是,李天华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刻薄寡恩到极点,他不会介意任何人的死活,哪怕是他的心腹。我与李吉,就是最好的证据。

    “啊!!!”吴庸惊恐尖叫,瞬间将手缩回来,但诡异的是他的整根手指都荡然无存,而且有一股浓烈的黑色正顺着他的血管疯狂地向全身扩散。

    “蠢货!怂包!傻瓜!”于骏捷不屑地道,“我早说了,必须得伸出整条胳膊,因为孽种嗜好人的血肉,如果你奉上整条胳膊的话,它会直接吸取大概500cc的鲜血。而若吝啬地只肯拿出一根小指头,那它就会吃光光。而且,你也照旧免不了被寄生的命。”

    但跟我以前赠给金虎的那只青虫蛊截然不同的是,这十只青虫蛊全都是些寿命很短暂的残缺品,它们全都是我在炼制青虫蛊时的失败产物,因为一只正常的青虫蛊寿命会有十年左右,而它们却会在一个月内萎缩死去,究其原因,是因为它们很难寄生到人体肠胃中,所以吸收不到营养,所以才会轻易死去,而这也是这批残次品的优势所在!

    它们既然无法寄生,那就对人类的负担很小,因此短时间内,就算是金虎使用十只青虫蛊,也不会出现被蛊虫咬烂肠胃吞噬血肉的风险。

    “没事,老大你说了算,我们都心甘情愿被寄生。”金虎拍拍胸脯。

    我深深地看金虎一眼,接着拧紧双眉,看向李半仙:“李叔年龄最大,而且实力高强,待会可能李天华还要耍花招,让李叔安然无恙的话,一是可以为我们保驾护航;二是您年寿已高,身体遭不住,我们必须顾忌你的身体状况,不能再折腾了;三是你见闻渊博,或许可以提供一些建议。所以,综合考虑后,你也得排除,因此只剩下二选一。”

    木毅自告奋勇,正色道:“我皮糙肉厚,金虎虽说是金文老大你的左膀右臂,但他在诡术上毫无造诣可言,对我们的行当并不熟悉。他对孽种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毫无抗性。我把丑话说在前头,万一你们的诡绣失败,金虎几乎是必死无疑,但我却能凭着一身的本事挣扎一段日子,这就给你们的营救拖延了时间。”

    我看向金虎,唇角微翘,重重地拥抱他一次:“虎哥,兄弟我这一回就靠你了。”

    趁着接触的时候,我往他手中偷偷摸摸地塞了一个小小的玻璃瓶。

    里面都是些旧东西——十只青虫蛊!

    诡事局展示出无双的男儿情义,而反观风水局那批人,呵呵……自始至终,都没人愿意说一句话,所有人都陷入一种难堪的死寂中。

    很显然,根本就没人乐意为李天华去感染孽种。所有人都清楚,他是个天性凉薄,根本就不在乎别人死活的家伙,而且魏仁杰的幡祭虽然厉害,但真的就能治愈疯魔离魂症吗?谁也不清楚。

    而且,疯魔离魂症在阴阳道上很著名,就像是人人闻之色变的癌症一样。它在感染之后七日内必须得到治愈,否则,便是神仙难救,必死无疑!

    “不,我来。”金虎义无反顾地坚毅道,“你们别忘了,我的生命力比木毅老哥你更有韧性!而且,你虽然擅长诡术,也皮糙肉厚,但咱俩去澡堂时,我也看到你的裸体上布满伤疤,千疮百孔。你的身体,恐怕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强壮,再受到一次重创的话,很可能就会彻底完蛋。”

    木毅一呆,嘴巴张了张,却没说出话来。

    所以,我对兄弟们道:“稍安勿躁,既然现在我们被逼无奈,只能挑选一个人出来接受孽种寄生,那我们也得商议下,究竟谁才是最佳人选。”

    “首先,我与李吉在诡绣领域中各有所长,我们是解开孽种寄生的关键,一个都不能少,所以我们谁也不能被寄生。”我叹了口气,看向他们仨,“抱歉,只能你们三选一了。”

    李吉、金虎、木毅、李叔他们都自告奋勇,表示愿意作为展示诡绣的孽种感染者。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吴庸的嘴唇剧烈哆嗦,却也不敢吐露半个不字,因为那三百铜甲尸又是冷冰冰地集体瞪着他。

    “我们风水局一方,已经决定了由吴庸来接受孽种的寄生,你们呢?”李半仙冷笑,盯了我们一圈,轻蔑地道,“我呸!真是假惺惺,居然还在叽叽歪歪呢,把兄弟情义演给谁看呢?呵呵。”

    我淡淡笑笑,并不受李天华的激将法,而是谨慎地权衡起利弊来。

    “我需要一个风水局的志愿者,谁来?”魏仁杰蹙眉,对李天华有些不满,因为没人愿意来,不只是意味着李天华的威望很低,也代表着没人信赖他的能力,这自然是让魏仁杰很难堪。

    李天华阴沉下脸,立刻瞥向他的首席狗腿子吴庸:“你来!我向你保证,魏仁杰大师的幡祭之术出神入化,你100%能够得救。而且,将你的病治愈之后,你会官升三级,得到500万嘉奖,如何?”

    李半仙喟叹,冷冷地插嘴:“让我来,你们都退到一旁去。50年前,我走阴时,曾食用过一株彼岸花,所以对来自黄泉的生物有抗性。我来被孽种寄生,罹患疯魔离魂症的话,会比你们轻得多。就像是我们亚洲人不怵感冒,而对欧洲人而言,感冒却是致命的大病一样。我是有抗体的!”

    “但您一把老骨头,算了吧,好好颐养天年吧。”木毅也是插嘴,拍拍胸膛站出来,很是不屑地道,“我这辈子多灾多难,曾经被鬼上身三回,被鬼寄生两回,被妖怪用迷魂之术操纵了起码七次,甚至跟一个阴妻生活了五年!我才是身经百战,很有抗性。你们想想吧,我的阴妻都险些让我干得怀孕!呵呵,老子都能把鬼整怀孕,还怕一个孽种吗?”

    我陷入沉思,眯缝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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