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夜探血雾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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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骥不太满意:“鸡尾酒口味太多了!”

    “巧克力也很多啊……”顾颐轻巧地把他的腰带解了开来,“你现在还是在给我检查伤势吗?”

    “当然了。”唐骥大言不惭,没注意自己的腰带,只顾着拉开了顾颐的睡袍带子,“那汽车爆炸了嘛,谁知道你会伤到哪里,当然要全部检查。”

    顾颐低声笑了起来:“我觉得再怎么伤也不会伤到你现在在摸的地方吧?而且你拖了这么久才来,就算有伤,我也已经恢复了。”

    “我怕有人跟上来。”唐骥连忙解释,以表示自己决不是有意拖延,是非常想每分每秒都能陪在他身边的,“虽然有宗叔替我打掩护,但戏总要演足。你究竟伤得怎么样?”

    “很重啊……”顾颐不动声色地拉着他的裤子,“刚才不是说了吗?暗中狙击的那个,枪法可不比张衡差,而且爆炸的时候车门还锁着,我很费了点力气才冲出来……”

    唐骥不由得停了手,撑起身体来仔细观察顾颐的脸色:“那你现在觉得怎么样?宗叔准备的血浆够不够?”

    他很明白顾颐是用了什么办法才冲出来的。该隐的血液有足够的威力,但反噬症状却也足够严重。宗叔这两袋血浆,还是前几天唐家有人做手术的时候,从输血的血浆里留出来的——至于买到的血浆,当然是送到别的地方故布疑阵去了。

    所以这两袋血浆也只有四百毫升,如果顾颐使用该隐之血的时间太久,可不一定够用。

    “好像不是很够……”顾颐几乎是在用气音说话,“比如说现在,我就觉得你特别香。不是鸡尾酒味儿的,是糖醋排骨味儿……”

    “那你要吃吗?”唐骥很大方地把手腕伸出来。

    “真的给我吃吗?”顾颐舔了舔嘴唇,浮起一层微微的水光,“你就不怕我把你吸干了?”

    “吸干就吸干吧。”唐骥觉得自己现在是有点儿色令智昏了,“不过,上次是你做的,这次该我了吧?”

    他刚说完,就觉得肩膀被扳了一下。训练有素的身体自动做出反应,唐骥下意识地要发力再掀回去,但想到顾颐的伤,又顿了一下。就是这么一瞬间的犹豫,他腰眼上被人轻轻揉了一下,一股子酸软之后,两个人就换了个位置。

    “喂!”唐骥抗议起来,“这样不好吧?”他说话的时候,两条腿已经绞住顾颐的腿,两手也卡住了顾颐的腰,就打算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要论贴身缠斗,唐骥自信绝不逊于顾颐。他自小学的除了中国传统武术之外,还学过格雷西柔术和和摔跤,虽然顾颐是个血族,但在床上这种事,既不能化身蝙蝠也不能瞬移,什么毒烟酸液的也都不能用,那就只能来身体对抗了。而说到“肉”搏嘛……

    唐骥尚未发力的双手突然停了——手掌下似乎是一道伤口,已经收了口,但尚未平复。以顾颐的恢复能力来说,这道伤口想必当时非常深。

    顾颐受伤了,所以,似乎应该让他一次?

    但是这不公平啊,上次就是顾颐在上面,这次也该轮到他了吧?他不能总在下头啊,这种事一旦成了习惯,他可就落了下风,日后再想翻身就不大容易了吧?

    再说了,他都说可以让顾颐吸他的血了,血都献出去了,难道还不能让他占一回便宜?

    但是,如果顾颐必须要吸他的血,那这次调动该隐之血的反噬必定十分严重,那……

    唐骥正在天人交战之中,顾颐已经笑了一声:“怎么了,到底做不做啊?”

    他的衣带早就散开了,一边睡袍滑下去,露出了象牙色的肩膀和一半胸膛。唐骥的眼睛不听使唤地跟着衣服往下走,喉咙有些发干:“当然做……”

    顾颐稍稍用力就挣开他的两腿,直接跨坐在了他身上:“那就快点啊,毕竟我现在还是伤员嘛……”

    有这么精神的伤员吗?唐骥气结。正要反驳,顾颐已经倾身下来伏在他胸前,一手托了下巴,近距离地看着他,一脸无辜:“说起来,我后背上还有伤,躺下就会疼……”

    你哄鬼呢刚才老子进来的时候你不正是仰躺在床上吗?

    既然背上有伤一躺都疼你tm还这么有精神非要在上面!

    背上有伤不能躺那还可以跪着来啊……

    乱七八糟的念头同时冲进脑海,唐骥的嘴张了张,说的却是完全不相干的一句话:“伤在哪里?疼吗?”

    “疼啊……”顾颐手肘支在他胸口,因为背光,面容有些模糊,只有一双眼睛狐狸似的闪着光,“你摸摸看嘛,挺深的呢。要是平常会恢复得快一些,但这次,我大部分精力都用来抵抗特殊血脉的反噬了,所以它要晚一点才好。”

    “是血不够吧?”唐骥伸着手,小心翼翼地在顾颐后背上抚过,果然又找到一处尚未平复的伤疤,“……算了,你看着办吧……”

    “啊?”顾颐仿佛不明白似的眨了眨眼睛,嘴角却弯了起来,“我看着办?办什么呀?”他把最后一个字的音拉得长长的,还拐了个弯儿,好像一把小钩子,轻轻地勾了唐骥一下。也说不清是勾到了哪里,反正感觉有点儿痒,还有点儿酥麻,至于还有点儿别的什么没有,唐骥就不好说了。

    事实上他现在也没什么心思去细细品味那点儿感觉了,只能恨恨抬手,直接在顾颐臀上拍了一巴掌:“再tm废话,就打一架吧!”

    顾颐笑出了声:“嗯,那就来打一架……”

    他的呼吸吹拂在唐骥的耳朵上,两片微凉的嘴唇贴到了颈侧搏动的血管上:“你真的很香……”

    被血族吸血的猎物不会感觉到痛苦,反而会觉得愉悦。这句话,唐骥现在终于是相信了。

    绿宝石酒店的浴缸不大,所以两个大男人躺在里头还是有点挤的。但泡在热水里头,唐少爷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

    “都好了?”唐骥摸摸顾颐的腰,果然两个小时之前那道伤疤已经消失了,“我的血还是蛮管用的嘛。”

    虽然说起来饱受蹂——那个啥的是他,但因为顾颐说后背疼,因此唐骥是垫在浴缸下头的。不过在他摸过顾颐的腰之后,他那已经有点像搅拌过之后又烧沸的脑子终于反应了过来——伤都好了,后背还疼什么疼!

    “你个骗子!”唐骥探了探头,发现自己咬不到顾颐的耳朵,就只好在他肩膀上来了一下。

    “我没有啊。”顾颐无辜地转过头来看他,“我是为你好。毕竟在我吸血的时候,你应该顾不上别的。那要是做到一半就……嗯嗯,岂不显得你太快了吗?”

    唐骥愤然给了他一个白眼,猛地一拍浴缸边上:“再来!这次总该轮到我了吧?跟你说你别想再找借口,不然——”

    还没等他想出下面要说什么,顾颐已经露出了惊讶的神色:“再,再来一次?”

    “怎么了?”唐骥在他的目光里明明白白地读出了“荒淫无度”这个词儿,脸上顿时有点发热,仗着浴室里水汽氤氲,他硬是装作没看明白,“当然要再来了,你可别跟我说你不行了……”

    说着,他还故意把目光往下方游弋了一下,啧了一声:“我记得血族的体力应该是会始终保持在初拥那个年纪的状况吧?不过,毕竟你现在算算有几百岁了,体力不行也有可——”

    他最后一个字在顾颐谴责的目光里消了音:“怎,怎么了?干吗这么看我?时间还早呢。”

    “我以为——”顾颐叹了口气,“你过来是准备陪我一起去血雾高原的呢。原来你根本没想到这事啊……”

    顿时,唐骥就生出了一种自己正在不务正业只知享乐本末倒置等等等等的惭愧之情,过了整整两秒钟他才猛地眨了一下眼睛,在顾颐的笑声中一翻身,整个压到了他身上:“你又耍我!”

    “没有没有。”顾颐笑着托住他的身体,免得他把自己压到水底下去,“我真的打算今天去探一探血雾高原啊。”

    “那你刚才还那么起劲!”唐骥恶狠狠地说。

    顾颐一脸无辜:“因为刚才天还没黑啊,我们不好出去,通往血雾高原的门也打不开。再说了,”他随手就在唐骥身上摸了摸,“你太诱人了嘛。”

    唐骥觉得很奇怪。想他从前也自诩是说情话的高手,就算是逢场作戏练出来的吧,那也是经验对不对?而且他从来不缺追求者,听过的情话亦是不知凡几,怎么到了顾颐面前,就总也占不了上风呢?

    “算你识货!”最后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居然是这句话,让唐骥自己都觉得有点说不过去了。但话已出口,谁也不能再咽回去,他只能闷闷地放开顾颐,从浴缸里往外爬:“那就去吧。”

    顾颐笑着从后面贴了上来:“年轻真是好啊,这么快就恢复了。”

    “说得你好像多老似的……”唐骥愤愤,“少拍马屁。”

    “很老了。”顾颐搂住他的腰,“反正,没有你年轻呢。”

    他刚刚从浴缸里出来,总是凉凉的肌肤被热水泡得有了温度,贴在身上有说不出的暧昧,要不是某个位置还有点儿疼,唐骥觉得自己可能又要色令智昏了。为了让自己清醒一点儿,他赶紧问:“血雾高原究竟在哪里?这么多年去过那地方的猎魔人本来就少,事后他们还都说不清是怎么进去的,所以到现在我们也没弄清楚那是什么地方。”

    顾颐笑了起来:“当然弄不清了。我问你,你们知道地狱在哪里吗?”

    “地狱……”唐骥刚抓起自己的衣服,手就停下了。

    地狱是存在的,这是当然。

    可不是说你有信仰它才存在什么的,猎魔人们猎杀的那些魔鬼足以说明问题。但是,能进入地狱的猎魔人却少之又少,能从那里回来的就更少得可怜了。据说进入地狱是有特殊方法的,但唐家反正没人有过这样的经验。至于说地狱它具体在哪里,那就更不知道了。

    “地狱不在这个世界,就像天堂一样。”唐骥来时穿的t恤已经揉成了干咸菜,顾颐从衣橱里拿了件衬衣出来,殷勤地替他穿上,“但是这几个世界又是相连的,就像隔着一堵墙的两个院子一样,而这堵墙上是有门的,能推开门,就能去那个世界。”

    “血族的地方也一样。”唐骥一副衣来伸手的少爷样儿,连内裤都不肯自己穿了,大大咧咧地往床上一坐,等着顾颐伺候,“但是能不能找到门,找到了能不能推开它,推开了能不能走过去,走过去之后还能不能再回来,那就不一定了?”

    顾颐笑起来:“对。不过比起地狱和天堂来,血族——用一个比较流行的叫法吧——血族界很小,其实就是血雾高原那一片地方罢了。毕竟当初始祖是被流放到人间的,所以血族跟人类世代杂居,血族界只是始祖用自己的力量开辟出来的一小块地方,仅供他避世而已。”

    “嗯——”唐骥摸了摸下巴,“也就是说,只要能打开门,无论从什么地方都能进入血雾高原?”

    “始祖的门可不是谁都能打开的。”顾颐拍了一下把脚都翘起来等他给穿鞋的唐骥,“自己穿!”他还没穿衣服呢,到现在腰上也只裹了条浴巾。

    “我给你穿。”唐骥跳起来,嬉皮笑脸地去衣柜里挑衣服。

    “你把那个放回去!”顾颐一眼看见他居然还要拿领带,不由得无语了,“我们是要去血雾高原,不是去赴晚宴。”

    唐骥悻悻地把领带放了回去:“算了,你不打领带也好。”

    他一边说,一边用眼睛贼兮兮地在顾颐的领口打了个转。

    顾颐很想扶额:“你正经点吧。我之所以答应跟你们回来,就是因为这里有一个门。不过时间已经经过了六十多年,如果一直没有人加固它,不知道它还是不是能正常地打开。”

    唐骥立刻就明白了:“不会是当年你离开血雾高原用过的门吧?”

    “说对了。”顾颐微微一笑,“虽然被称为血族界,但并不是随便哪个血族都能进入的,至少要七代以上才可以。而血族界到人间界的门,都是始祖打开的,其中有十三扇门分别设立在十三氏族的秘地,供十三氏族的族长和长老们按时去血雾迷宫行礼。另外还有几扇零散的门,知道的人就不多了。纽约的这扇门,是始祖为了给一个朋友扫墓而特意打开的,并没有告诉其他人。”

    “扫墓……”唐骥不知道怎么的,觉得这个词儿用在这里既有点好笑,又有点可悲。

    “嗯。”顾颐的笑容也淡了,“这种门其实就是两界的交点,是能量的一种体现,所以也需要维护和加固,就像电动门需要有电一样。但是那处墓地后来被毁了,始祖也就不再使用。不使用,自然就不会维护加固,所以随着能量流逝,它迟早会消失的。至于现在还在不在——祈祷它还在吧。”

    唐骥喃喃地说了一句:“不知道菩萨能不能保佑……”

    “希望能吧。”顾颐不禁又笑了一下,“毕竟那个门进去就离我当初埋魂戒的地方很近了,如果再去别的门,不但进入麻烦,进去之后也还要走很远。”

    “那就赶紧去!”唐骥活力十足地跳起来,“说不定回来我们还来得及再睡一觉呢。” 166阅读网

    “就是巧克力——”唐骥含糊地说着,已经凑了上来,含住了顾颐的嘴唇,“你就是巧克力味儿的……”

    “那你呢?”顾颐在嘴唇的间隙间反问,手掌抚摸着唐骥的后背,“你是什么味儿的?鸡尾酒?”

    “看什么……”顾颐想阻止他,但唐骥手快,已经啪一下打开了床头灯。

    柔和的黄色的光线洒下来,落在顾颐还有些苍白的脸上。他已经洗过了澡,穿了件睡衣——当然不是绿宝石酒店对普通游客提供的那种大路货,而是细心的宗管家跟血袋一起放在这里的真丝睡袍——根据唐骥的要求,是紫色的。

    虽然皮肤缺乏血色,但丝毫也不影响它的紧致和细腻,更不影响皮肤下面那流畅的肌肉线条。与西方酷好的那种动辄六块腹肌八块腹肌三角肌肱二头肌什么的相比,顾颐大概只有一个字来形容,就是“紧”。

    “是吗?”顾颐唇角往上一翘,右手搭在了唐骥腰上,从他的t恤下摆滑了进去,“我知道你在检查我的伤啊,我没有乱想——说起来,检查伤势而已,我能想到哪里去?”

    “你吃巧克力了吗?”唐骥舔了舔嘴唇,“我记得在魔都的时候看见过一个广告,我觉得你才应该去做那个广告……”

    他说得没头没脑的,连顾颐都没怎么听懂:“广告?”

    唐骥戴着顶棒球帽, 穿着前胸印了流氓兔的t恤, 五分裤下面露出年轻人修长结实的小腿, 一边看手机一边走进酒店。他的背包两侧各有一个口袋, 左边装了半瓶矿泉水,右边露出一卷宣传图页, 好莱坞星光大道的图片赫然在目, 跟千千万万慕名而来的游客没任何两样。

    电梯在大堂右手边, 现在门口正有十几个人在等,唐骥看了一眼,像所有体力充沛又没什么耐心的年轻人一样,索性推开消防通道的门,步行上去了。

    酒店总共六层,唐骥一口气跑到五层,轻车熟路地走到走廊末端,用门卡刷开了门。

    “看够了吗?”顾颐左手枕在脑后,脸上似笑非笑,声音仿似陈酒,尾音轻轻往上一挑,就带出一股子醺然——当然,这醺然是送给唐骥的。

    “没……”唐骥有点口干舌燥起来,下意识地回答了一个字才突然反应过来,端起一脸的正经,“我是在检查你的伤势,你想到哪里去了?”

    “知道我受伤了你还这么往下压……”顾颐笑吟吟地任由他摸,“伤得很惨啊。先被人两次肘击,然后又挨了一枪,那子弹还挺高级的。最后有人一枪打爆了油箱,要是冲得晚一些,现在你就只能看见一个破破烂烂的我了。”

    虽然听他语气轻松就知道现在并没什么事,但唐骥还是觉得心脏抽了一下,伸手就开灯:“让我看看!”

    绿宝石商务酒店。这家酒店当初建造的时候倒也别出心裁, 每扇窗户上都镶有一块绿色的玻璃, 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倒与店名十分吻合。不过因为用的都是便宜货, 所以几年过去那些玻璃不可避免地褪色发暗,绿宝石就变成了绿石头, 完全不起眼了。

    如今,这家酒店接待的主要是一些来旅游的、想要经济实惠的游客, 华人居多。在这种情况下, 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年轻人背着个旅行包走进酒店的时候, 就丝毫也不显眼了。

    “来了!”唐骥把背包往沙发上一甩,飞身一跃,直扑上床。

    “怎么像接飞盘的狗一样啊……”顾颐连忙双手一撑,往旁边翻了半圈,才算没有被他压个正着。

    唐骥半边身体压在他身上,两手就开始上下乱摸:“受伤了没有?给你准备在冰箱里的东西看见了吗?喝了吗?”

    像所有的酒店一样,房间里的窗帘是两层的。绿宝石酒店在外层用的是一种厚厚的深棕色条纹布料,价格便宜,虽然不怎么透气,但遮光效果十分好。虽然太阳尚未落山,屋子里却是一片昏暗。

    “来了?”双人大床上传来有点慵懒的声音。

    据说些某些大酒店里, 总有那么几间房间是终年都有人包下的, 至于包房的人是谁,那是秘密。

    这种事其实大家都知道的,纽约市所有的豪华酒店里, 大概都有这样的房间。不过,要说在一间路边的小商务酒店里也有这样的包房, 那就听起来——有点好笑了。

    然而好笑归好笑,事实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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